木炭的基本性质【木炭机设备知识】
木碳颜色,一般说来,在不同的温度下烧制的木炭,它外表的颜色是不同的,在250℃烧制的木炭,其表面呈褐色,不易折断;在300~450℃烧制的木炭,其表面呈黑色;当烧制温度达700℃以上时,其表面不但显黑色,而且有黑色光泽,敲打时,发出响亮的金属响声。
木炭的机械强度沿纵向较高,径向较低,而弦向最低。当烧制的闭火温度相同时,木炭的强度随烧制时间的增加而增强。
木炭的密度一般在0.8~1.2克/cm3之间。它会随原料的质量,品种,烧制时的闭火温度和温度的上升速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。一般说来,用比重大的硬木烧制的木炭比重也大。
木炭的发热量:一般在6500~8000大卡/kg,炭化温度越高,木炭含炭量越大,发热量也高。
木炭的灰分:木炭燃烧后留下的灰分随炭化温度、原材料种类、树皮所含的比例,炭化方式等的不同而不同。炭化温度越高,灰分含量越大,阔叶林炭化的木炭灰分比针叶林高,树皮含灰分比木材大。
导电性:当闭火温度超过700℃时,烧制的木炭原子发生了结构的变化,它产生了部分象石墨原子的六角形环平面层结构,故具有导电性,当炭化温度低于600℃时,木炭不具有导电性。
木炭的可燃性:木炭在空气中完全燃烧,可放出热量,生成CO2,不完全燃烧可放出CO,反应方程式为: C+O2=CO2+热量 2C+O2=2CO+热量
木炭的还原性:木炭可作还原剂,例如:炭粉与氧化铜一起加热,可还原出红色的铜。
郑州金禾木炭机设备厂为您提供专业知识!